常見問答
-115年2月份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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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可以安排怎樣的實習內容呢?

飯店旅館實習內容可安排:

客房服務:清掃房間、床鋪整理、補充備品。

餐飲部門:餐點準備、送餐服務、餐廳清潔。

櫃檯服務:接待客人、辦理入住退房、提供資訊。

餐飲業實習內容可安排:

廚房內場:菜品準備、原料處理、餐具清潔。

外場服務:客人接待、點餐協助、餐桌清潔。

管理支援:餐廳收銀、基礎庫存管理。

雇主有哪些應盡義務呢?

雇主應保證履行下列義務: 

  1. 不得隨意變更實習計畫內容。
  2. 非經同意不得轉換實習單位。
  3. 實習計畫結束後應即將實習生送返其本國。
  4. 實習生不得從事實習計畫以外之任何工作,違者即時遣返,被遣返產生之機票費,等待遣返期間之膳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均由雇主負擔。
  5. 雇主應遵守衛生福利部之防疫規定及負擔防疫費用,如未確實執行,得由觀光署廢止許可處分,併由雇主負擔政府支出之相關防疫費用及相關罰鍰。
  6. 如實習生在我國有行蹤不明或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情形,雇主應主動通知觀光署及內政部移民署。

同一公司經營多家觀光旅館、旅館應如何申請?

同一公司如經營複數觀光旅館、旅館,則各家觀光旅館、旅館應分別檢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申請,即1張營業執照或1張登記證應為1件申請案,且不得有轉換至同一公司所屬其他觀光旅館或旅館實習之情形。

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一次可以待多久?

  1. 申請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之許可期間,不得超過其就讀外國大專院校學制之二分之一。例如:該名學生就讀於2年制專科學校,最長可實習1年;該名學生就讀於4年制大專院校,最長可實習2年。
  2. 同一名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的許可期間僅受理申請一次,不得分次申請。例如:該名學生就讀於4年制大專院校,最長可實習2年,則不得以1年+1年的方式分次申請來臺實習。

獎助金及生活津貼是否應達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水準?

  1. 外國籍學生來我國實習期間於實習單位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其獎助金及生活津貼合計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標準。
  2. 其獎助金及生活津貼得扣除實習單位所提供之膳宿相關費用,膳宿費建議以新臺幣5,000元為上限。意即外籍實習生每月實領金額至少為新臺幣2萬4,500元(以114年公告之最低工資2萬9,500元計算)。

實習單位應為外籍實習生投保何種適當保險?

  1. 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與實習單位間既無僱傭關係,又無支領薪資之約定,爰不得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建議參考我國各大壽險公司開辦之團體保險,應包含在臺實習期間發生重大傷病、失能或死亡…等情況之補償。
  2. 實習單位應於實習之日起30日內將投保證明文件以公文型式函報本署備查。

雇主違反規定會有那些罰則?

若雇主未履行義務,將逕送強制執行,且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於六個月至三年內不予受理該雇主之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之期間標準如下: 

  1. 第一次:六個月內不予受理申請。 
  2. 第二次:一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3. 第三次:二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4. 第四次以上:三年內不予受理申請。 

每名雇主可申請幾位外國籍學生來臺實習?

以1名實習生整理10間客房為原則,如旅館餐宴場所、旅館客房數或附屬設施多,提出合理與必要之人力需求佐證,每10餐飲座位數得視情增加1名實習生,採無條件進位,且現有實習生人數最高為總員工人數30%。

我們沒有和外籍實習生合作過,不確定是否會適合提供實習地點,該怎麼辦呢?

歡迎來電  天賜人資服務專線 0972-727-222,我們會安排到場免費評估及瞭解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