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際交流日益頻繁,許多飯店業者開始將外籍實習生納入人力規劃,不僅能提升團隊國際視野,也有助於多語言接待能力的強化。然而,根據交通部觀光署與經濟部最新發布的實習生申請規定,業者在進行申請時需特別注意相關資格與人數限制,以免影響申請進度或遭退件。
首先,飯店欲申請外籍實習生,必須符合一定的經營規模條件。企業需具備最近一年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或是新設公司資本額達500萬元以上,才具備申請資格。在申請人數方面,以飯店業最常申請的「房務員」為例,每10間合法登記客房可申請1位外籍實習生。若旅館設有餐廳,並提出合理人力需求證明,每10個餐飲座位可再增加申請1位實習生。實習生申請人數不得超過總員工人數的30%。
實習生來臺實習必須屬於「課程學習」性質(例如與大學合作之學期實習),不受每週20小時的工作時數限制。總結而言,飯店業者若欲引進外籍實習生,除需營業額門檻與掌握員工人數,亦應配合實習計畫性質辦理,並確保申請資料齊備,方能加速審查流程。善用此制度不僅有助於紓解人力壓力,更能培養跨文化接待能力,為企業注入國際化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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